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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扭曲营销本质

博客的新象
  从博客开始在中国诞生到现在,也不过几年的时间,屈指可数。然而,就在这短短几年,中国的博客世界里面,就涌现出来诸如木子美、芙蓉姐姐、性福声音之类的现象,而且还成为博客的主流点击率来源。其实,可以看到的就是在中国的博客已经开始纯粹娱乐化,就如同好莱坞一样,整个社会进入娱乐时代,博客在中国也终于没有脱俗,尽管一些主流博客在宣言上宣传上大言不惭的吹嘘着个性和自由。
  探讨博客的来源和起因不是本篇的主题,所以大家不妨通过结果来看现象就可以了。一一看来,属于WEB2.0的博客、SNS、wiki等等,无一不是体现网络中个体的个性和自由,通过社群组合个体形成一定的方圆。与传统网络的区别,很多主流博客总结的已经够多的了,在这里只是重新提一下个体的个性和自由,是为了延伸后面的话题。
  社会正在网络化,网络也在社会化 无论是前面说的现象,还是再看网络中其它的现象,其展示了一个网络的社会或者是一个社会的网络。所以我们不必惊奇木子美、芙蓉解决、性福声音博客,这只是社会生活的网络化,或者我们也可以认为是网络正在逐渐社会化、平民化。在这个转变中,不可能只充斥个体的自由,一定是要有一定规则出现,而这种规则是网络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核心。所以不久的时候,网络红灯区、网络居委会、网络镇政府之类的也都就出来了,这个预言不会成为失言的,出来的时候大家就心平气和的接受吧。
  网络实名,其实歪解了网络规则的本意,应该让网络中的规则接管网络的秩序,尽管这个规则可能是有现实机构支撑的网络机构来制定和维护的。实名,自然是为了确保网络中人的资信,那么这种资信是应该由网络中的中立机构或者网络中的立法机构和执法机构来维护的,而不是现实的政府,当然有可能二者是一套人马二套班子,但是至少有个原则是网络社会的事情网络社会管。 网络社会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娱乐 如同现实社会,网络社会也不仅仅是娱乐,而是要创造价值,不断的创造价值。这就要看网络社会的商业价值的主要载体是什么?目前的网络模式大多讲个体视为价值载体,但是,社会商业价值的本质是个体组成消费群体,不是价值的主要提供者,而是那些关注这些群体的社会因素,主要是组织。个体的主题只能是娱乐和消费,而不是产生更多的价值收更多的钱,就如同邮箱服务,主流的个人应用还是免费的,企业应用再去收费也不迟。
  基于个体的博客收费、SNS收费、wiki收费都是盲目的,核心的商业价值模式是建立个体组成的社群的忠诚度,能够对社群进行整合营销,从而吸引关注这些社群并能够产生更高社会价值的组织,从这些组织上收取费用,这才是真正的社会的商业价值,而不是去压榨个体。网络营销的核心是人气,人气再深一层次就是社群,如果再深一层次就是网络客户许可,基于许可的深度就是网络客户忠诚度。通过娱乐的方式进行互动,进而建立个体组成的社群的忠诚,从而最终与社会和企业的商业价值融合。记住,中国最初的网络是从娱乐起家的,现在仍旧是,对如何进行企业应用还需要更多的学习,而不仅仅只是广告乃至定向广告。
  无论博客、SNS、wiki等等,我们都可以视为社会网络的一个触角,而社会网络的核心在于不是娱乐,自然娱乐是它的一个层次,最终的层次是创造商业价值。 娱乐只是暂时吸引眼球的手段而已,社会是为了创造价值而运转的,而不是为了娱乐而生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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